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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政办发[2001]8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百项重点工业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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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岚山办事处,日照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自今年起,用五年时间,每年重点抓好百项重点工业项目,实施滚动发展,力求品种、质量、效益全面提高”的要求,经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筛选、论证、提报,确定了2001年百项重点工业项目。百项重点工业项目总投资155.4亿元。其中大的工业建设项目5项,总投资127.69亿元;高科技园区项目2项,总投资1.1亿元;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94项,总投资26.61亿元。现将项目公布实施,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百项重点工业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实施,竣工项目与剔除淘汰项目及新开项目紧密衔接,保持总量平衡。
二、百项重点工业项目按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属于市级管理的项目视作立项,项目单位可据此直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属于区县级管理的项目,由区县确定。
三、百项重点工业项目是我市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是推动我市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主要动力支撑,是“十五”时期全市工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下大力气抓实抓好。要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制,一个项目一个工作班子,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和按期投产达产。
四、要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抓好百项重点工业项目的检查、督促、协调、调度工作。市里确定由市经贸委负责,对百项重点工业项目,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及时反映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项目的实施。对各区县、各工业主管部门,按照列入百项重点工业项目个数、开工项目个数、投资完成数、完工退出项目个数、淘汰出局项目个数等五项指标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市经贸委制定后下发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工业 项目 通知
抄送:市委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办公室,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日照军分区。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0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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