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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的组织结构
世贸组织是《1994年关贸总协定》的产物,为了管理日益复杂化的《关贸总协定》及其增补协定,需要一个有权威的组织,世贸组织正是为了满足这一需要产生的。世贸组织接受它的最高级部长大会领导,部长大会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决议经合议(consensus)做出,每一成员享有一票。这保证了世贸组织在不经成员国同意的情况下不能通过任何约束成员国的决议。世贸组织部长大会的任务包括,贯彻世贸组织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提供多边贸易协议的执行框架,为成员国间在协定范围内处理相关为体的谈判提供论坛,并为其他的谈判提供论坛。
在部长大会之下是四个理事会,以及两个分别负责贸易政策审查和争议解决的组织。四个理事会中最上层的是一个享有监督之权的总理事会,除了其他的工作以外,总理事会负有执行部长大会决议,通过预算和其他财政事项,在部长大会的两次会议期间执行部长大会的职能。在总理事会下有三个独立的理事会,分别负责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四个理事会进一步分为一些负责专门领域的委员会。其他一些组织可能会在总理事会下产生,特别是为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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