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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
鲁经贸资字[1997]596号
关于公布《山东省锅炉增容与运行节能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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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经贸委(经委)、省直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锅炉节能管理,提高锅炉运行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根据《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规定,制定了《山东省锅炉增容与运行节能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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