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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培植重点骨干企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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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工业强市”的指导思想,加快全市工业化进程,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决定“十五”期间在全市重点培植10户左右骨干企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立足于全市工业结构的战略调整,选择10户左右成长性好、规模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强化政策扶持措施,促其快速膨胀总量和提高水平,尽快成长为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的龙头。
  二、目标任务
  (一)到“十五”末,这些重点骨干企业的规模、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居全国同行业前列,产品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每个企业都有一个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名牌产品。
  (二)到“十五”期间,这些重点骨干企业工业增加值、产品销售收入、利税、利润四项指标年均递增速度要分别高于限额以上工业企业 年均递增速度10个百分点以上,到“十五”末四项指标占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额的比重要分别比“九五”末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到“十五”末要有5户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有2户企业超过20亿元。
  (三)到“十五”末,上市公司达到3家。
  三、增强骨干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
  (一)享受优惠政策。重点骨干企业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
  (二)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骨干企业要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加快进行产权多元化的公司制改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尽快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投资决策机制、技术创新机制、资本运营机制、市场营销机制、人才竞争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三)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赶超先进水平。骨干企业要研究自己的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地位及变化趋势,深入研究入世后对企业的影响,全面分析和掌握自身及竞争对手的优势和劣势,瞄准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找差距,确定追赶目标和赶超对象,尽快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四)突出主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骨干企业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变化,围绕突出发展主业,加大减员分流工作力度,努力解决大而全、小而全和企业办社会问题,发挥整体优势,立足于可持续发展,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五)加快建立技术创新机制,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骨干企业要加大创新投入,逐步建立起省级和国家级技术开发中心,积极与大专院校、科研部门合作,不断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通过技术创新,属于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要逐步掌握核心技术,属于传统产业的要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和技术。
  (六)加强企业管理,建设信息化网络。骨干企业要不断调整优化企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加强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和营销管理,实现企业内部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运用先进技术特别是计算机和网络信息化手段,尽快建立和完善企业电子贸易、货物配送、客户服务等信息系统以及现金、物资、生产、设计工艺和流程信息化,使企业管理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
  四、加快推进重点骨干企业上市步伐
  (一)对重点骨干企业进一步规范完善。重点骨干企业都要以上市为目标,采取变更设立或发起设立方式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要求对照检查,逐个研究,进行规范完善为,为企业上市创造条件。
  (二)对争取上市的骨干企业给予大力扶持。骨干企业在组建或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有关部门要主动靠上去帮助工作,争取上级政府尽快审批;对改制为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市政府逐个专题研究对其扶持上市 的政策及措施。
  (三)积极推进企业战略性改组。既鼓励重点骨干企业通过无偿划转、资产置换、有偿转让等方式,参与外地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也 鼓励重点骨干企业对市外上市公司参股、控股乃至吸收合并。
  (四)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点骨干企业与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联系、沟通、交流与合作。市内各有关中介机构,要通过自我发展上规模、上档次、提升资质等质,依法执业,为企业上市提供优质服务。
  (五)加强对资本、证券、上市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重点骨干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突出重点对象,加强对《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争取上市的企业都要引进和培养熟悉资本市场、精通证券业务、具备操作技能的人才,以适应上市工作的需要。
  五、组织领导
  市政府建立骨干企业协调会议制度,由市长或分管市长牵头,市有关部门参加,定期调度骨干企业的发展情况和上市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骨干企业的困难和问题。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树立为骨干企业服务的思想,对骨干企业的大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对骨干企业实行滚动管理。对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生产经营状况恶化的取消资格,并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企业。市经贸委对骨干企业发展情况进行月调度、季通报,年终会同财政、统计、审计等部门对骨干企业生产经营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考核情况。
附:“十五”末全市重点培植骨干企业

                                 二OO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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