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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包装改进办公室文件
鲁包办字[2001]02号


关于做好一类瓦楞纸箱、金属包装容器产品
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和继续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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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经贸委、包装办:
   根据全国包装改进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文件精神。生产许可证管理因受管理模式的改变,部分到期的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受到影响。经商有关部门决定,在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中,凡证书有效期到期的,证书有效期一律延长到换发新证。同时还明确指示:凡生产许可证证书有效期延长的视同有证。对无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违法行为的,继续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根据规定一类瓦楞纸箱,金属包装容器所涉及到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在未发新证前,原证一律有效。对于新投产的金属包装容器的生产企业,在规定的范围内可继续补办产品生产许可证。瓦楞纸箱新投产的和升一类的企业补证工作另行通行。
   另外各市地应继续对两种产品的生产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特别是要认真贯彻党中央最近发出的进一步整顿经济秩序的精神,加强对企业行为自律和规范经营的管理。对那些为假冒产品提供包装,包装加工偷工减料,产品质量依次充好的行为要坚决的予以查处。


2001年4月25日
报省经贸委、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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